游书网 > 其他小说 > 小道姑一身反骨 > 第66章 雀人7
五年前,林长贤用“办事不力”的理由,将县内河工的工钱全都扣下不发,导致河工无钱可收,纷纷回家种田。
日积月累,河道淤堵,一年后的汛期,大水无路可走,遂成了洪水,造成房舍损毁、农田被淹、农作物牲畜损失无数、灾民遍地……
陈南山听得义愤填膺,一拍惊堂木:“你所说的,有何证据?”
“县内数十名河工的名册在此,大人可以派人将他们找来问个究竟,还有,户房、工房之人应该都还记得,大人不妨一并问问。”
李昱白难得情绪外露的冷哼一声:“好一个克己奉公、勤俭爱民,混账!”
四年前,将林长贤滞留盐官县,失去回京都当官机会的洪水,原来不但是天灾,还是人为。
若只是为了贪墨的银钱,那真是丧心病狂。
林长贤这人,究竟还有什么秘密?
林父和林二弟面对这些控诉目瞪口呆。
林父颤抖着反驳:“不,绝无可能,我儿子一片丹心,只想做个为民请命的好官,我儿子出身贫寒,知道老百姓的艰难,他绝不会……”
“我儿子在祖宗面前发过誓,赴外就任后一定会好好当官的。”
“这些丧良心的事,不可能是我儿子……”
“噗……”
这位老父亲一口血喷出,竟气得差点晕死当场。
“大人所说的,某不敢信,”林二弟,“父母亲在家过的是什么日子他不是不知道,他怎么会……贪墨的那些银钱呢?难道给了嫂子娘家?我就说,嫂子只怕是伪善,要不这么多年,怎么看不到任上回的银钱?”
“我就说么,自大哥在任上成亲之后,就像是变了一个人,都是女人之祸……”
“胎记?我哥身上没有什么胎记,要说的话,他脸上有个不甚明显的狗屁疤。”
“狗屁疤就是,就是那种不黑的也不长毛的,反而比其他肌肤稍微白那一点点的一小团,不仔细看,或者不是家人,压根都看不出来。”
林长贤的脸,也被烧得干净。
这火啊,真懂事。
……
才刚当上知县不过六天的吴明瘫成了一摊泥。
“还想着糊弄走本官是吧?”陈南山将衙门内众人的供述一本一本的扔在他脸上。
“不说也没关系,抄你家的人已经在路上了,一来一回快得很。”陈南山笑起来,“你说不说,都不影响抄家砍头,至于能不能给你家留根香火,本官也不在意。”
吴明:“大人饶命,小人认罪,林大人确实有份私账,就在他卧房内,由夫人收着,应该是烧没了,但……但小的偷偷的记了一份,数目应是差不离的。”
“小的愿奉上账本,只求能饶我儿一命。”
李昱白一点都不意外,平铺直叙地问:“正院那把火是谁放的。”
吴明:“小的不知,但不是小的放的火。”
李昱白:“这些年贪墨的银子,去了哪里?”
“启禀大人,每个季度末,总有个自称是林家仆从的老者,带三四个人,乘夜挑着空担子来,天不亮挑着实担子走。”
“至于去了哪里,小的确实不知,想来应该是京都林家吧。”
陈南山意外的挑了挑眉,这林家人看起来很真切的委屈,难道是演的?
李昱白心里默算了日子:“这个季度的,是什么时候取走的?”
“火起前两日,不过这次奇怪,天黑来了,第二日清晨才走。”
陈南山:“当时莫非有异样?”
吴明想了想,说:“那日夜里,大概四更时分,周全连滚带爬的从宿馆里跑出来,说自己见鬼了。”
被喊进来的周全:“不止是下官,还有下官同一处睡觉的,也见鬼了。”
他“噗通”跪倒:“下官还要揭发,上一届知县大人以好人替换死囚,制造冤假错案。”
李昱白和陈南山同时喝问:“哪一年哪个案子?卷宗何在?”
“拿卷宗来。”
周全:“八年前,田氏族人拍花案,以好人田大力换了死囚犯田犇。”
片刻之后,有人急报:“大人,独独少了这一份。”
李昱白:“拿我的印信,三百里加急飞马,即刻去知府府衙调田氏族人拍花案的卷宗。”
立刻有人领命而去。
李昱白沉思片刻:“将幕僚李师爷带上来。”
这把火,若不是陈师爷,那就是李师爷。
李师爷被带上来的时候,明显神思不定,惊疑不定。
李昱白将那张打湿的信纸放在他面前:“说吧,这不是云母矾的密写信,你是用什么法子写的隐形字?”
“小的不明白大人是什么意思?”李师爷战战兢兢地说,“小的有罪,但林大人让我做点假账,小的不敢不从。”
“假账只是你所犯的罪恶里最小的一件,”李昱白说,“一把火烧死了九个人,还是五品知县一家,又将陈师爷骗出去杀人嫁祸,这些罪,你一人抗不了,一族人倒勉强可以。”
李师爷和陈师爷一样,带家眷住在西厢院,又和陈师爷毗邻而居。
“我许你一个留根香火的机会,看你自己能不能把握得住。”
李师爷伏倒在地,全身颤抖如筛子,抬起头来时,满脸鼻涕眼泪,狼狈至极:“一步踏错步步错,步步错来终身错……”
他话未落音,李昱白起身大喊:“快,卸了他的下巴。”
王汉一个箭步冲出来,一脚踢在他下巴处,紧接着将手伸进他的嘴里,挖出了一颗藏在舌头底下的药丸来。
陈南山:“说出你的秘密再死不迟。”
……
说是说不出了,王汉一脚踢碎了他的下颌骨,只能用手写出来了。
但他写的话,让人大吃了一惊又一惊。
“火是我放的没错,可这是林大人让我放的火。”

温馨提示:方向键左右(← →)前后翻页,上下(↑ ↓)上下滚用, 回车键:返回列表

上一章|返回目录|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