游书网 > 其他小说 > 都市:修仙十年,下山即无敌林峰林云谣 > 第144章:你给钱,我办事
林峰目光扫视三人,当看到龙傲天时,眼中划过一丝诧异。

龙傲天体内气血如海,丹田之中竟然有着一团核状形体悬浮!

核状形体中蕴含着强大的能量,犹如心脏一般,扑通扑通,将内部强大的能量传达龙傲天身体的每一个角落!

这就是武道宗师吗?

体内虽然没有形成金丹,但却形成了这种武核!

而根据大舅哥陈千栩所说,武道宗师已经是武道界顶级的存在了!

与此同时。

叶凡、王岳轩等人也是注意到了三人前来。

叶凡先是面色一怔,随即脸上露出一丝狂喜之色,眼泪唰的一声就流了出来。

“爸!你没死!”

叶凡激动的冲上前去,声音发颤。

“差点就凉了!幸亏总执法大人关键时刻赶来救了我们。”

叶天龙笑着解释道。

他又将目光看向场中,发现华云飞安然无恙,才是拍了拍儿子的肩膀,说道:

“小凡,好样的!!!”

“其实跟我关系不大,幸亏林少出手相助,干掉杀手,不然我们就完了!”

叶凡说道。

听到此话。

龙傲天、云中天、叶天龙三人皆是将目光移向林峰。

云中天想要说什么,但是看到总执法大人没吭声,他也不敢多嘴。

“华院士,不好意思,让你受惊了!”

龙傲天无视了林峰,直接来到华云飞面前,满目歉意的说道。

“无碍!”

华云飞温润一笑,并不在意。

“此次是我的失职!我其实早已经猜到队伍里出现了奸细,今晚故意找一个借口离开,就是为了揪出这个奸细!”

“不曾想忽然出现了一个刀道高手拦住了我!让我没能来得及救援!”

龙傲天解释道。

“刀道高手?”

华云飞神色惊讶。

王岳轩等人亦是将惊疑的目光移向龙傲天。

什么刀道高手,能拦住总执法大人?

“一个很厉害的人物,我与他大战一个多小时,竟然都拿不下他!”

“后来,我采取迂回战术,边打边退,赶回武道联盟,可是为时已晚!”

龙傲天沉声说道。

华云飞闻言沉默不语。

之前他也曾受到过暗杀,但都是一些普通的杀手!

而这一次竟然出现了能与龙总执法匹敌的强者!

这让他心中隐隐有些不安!看来境外的一些组织,是铁了心要干掉他了。

“哼!我就猜到叛徒是这个狗东西!”

龙傲天忽然冷哼一声,将目光移向地上马冬风的尸体,隔空狠狠一拳轰出。

“砰!”

马冬风的尸体瞬间化作了一团血雾。

见到这一幕。

叶天龙、云中天、叶凡、王岳轩等人皆是神色敬畏。

总执法大人是越来越强了啊!

这隔空一拳将人血雾,也只有武道宗师级别的强者才能做到!

轰碎马冬风的尸体之后,

龙傲天又将视线移向林峰,凌厉的脸上罕见的露出了一丝微笑,说道:

“小兄弟,这一次多谢你了!”

“不用谢,你给钱,我办事,大家合作愉快,谈谢就有些客套了。”

林峰淡淡说道。

虽然龙傲天很强,但是相对于其他人而言,在他眼前,还是不够看。

“给钱?”

龙傲天愣了一下。

旁边的王岳轩见此赶忙走上前来,将适才的事情一一说了出来。

龙傲天听完神色瞬冷,对着王岳轩冷声说道:

“你脑子里装的是屎吗?灵爆石这种东西,有价无市!贵的时候好几亿一颗都买不到,你以为是大白菜吗?张口就是一百颗?”

“我…”

王岳轩脸上唰的一下就白了起来。

当时情况危急,若是不同意,现在躺在地上的就是他们了!

而且以武道联盟的实力,弄到一百块灵爆石虽然不容易,但也不是做不到!

他万万没有想到龙总执法竟然会大动肝火!

“总执法大人,当时情况危急...”

王岳轩想要解释一下,但却被龙傲天一脚踹了出去。

“成事不足败事有余,之前在江家就被人一巴掌扇飞,丢尽了武道联盟的脸!现在又在这里胡乱行事!”

“真是个废物!”

龙傲天神色冰寒。

“属下知错,还请大人恕罪!”

王岳轩挣扎着爬了起来,跪在地上,低着头,声音发颤。

而见到这一幕,

叶天龙、云中天等人皆是噤若寒蝉,不敢出声。

在江南省地界,

龙傲天就是绝对的权威!

是无敌的存在!

纵使是山上的一些大人物都要给龙傲天面子!

所以,没人敢在这时候帮王岳轩说话,惹火上身。

教训了一下王岳轩之后,龙傲天看向林峰,缓缓说道:

“小兄弟,王岳轩的话不能代表武道联盟,更不可能代表我们执法部!”

“而且说句实话,身为大夏国人,保护华院士这样的国之栋梁,是理所应该的事情!你要一百块灵爆石,作为报酬,是不是有些过分了?”

林峰眼睛微眯起来,说道:

“听你这话,是想赖账?”

“赖账倒不至于!我可以做主给你十块灵爆石。”

龙傲天微笑说道。

“十块?”

林峰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
“你先别急,听我说完,因为你这次救援有功!先前你在金陵城所做的一些犯罪之事!都可以一笔勾销!”

“甚至,我还可以引荐你进执法部门,成为一名执法者!你意下如何?”

龙傲天面带微笑,似乎笃定林峰肯定会答应一般。

......

温馨提示:方向键左右(← →)前后翻页,上下(↑ ↓)上下滚用, 回车键:返回列表

上一章|返回目录|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