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可秀看着她越来越瘦,都有点沉默了。
这活儿来钱是挺快的,看着一个月好像能挣八.九十,但是有的时候难免有些损失。
能赚个六七十块钱。
可真的是辛苦活。
林姐最快的时候,下午两点才能回来,然后就要和面擀面皮,这可是一项大工程。
然后看着火熬煮高汤,再包馄饨,通常都要忙到晚上1点多。
早上六点起床,收拾干净,火急火燎的搬着东西去镇上,路程又要一个多小时。
一天两天可以,时间长了,人根本就吃不消。
陈可秀都觉得,自己出的是个馊主意。
她试图劝道,“林姐,要不你搬到镇上去住?我想办法问大队长给你要个证明。租一个小屋子,这样就能省了来回的时间。”
如果能早点回家,也就是十二点之前可以忙完,然后早上七点起床,那就可以了。
正常的作息不熬夜,即便是累一点,应该影响不大。
林姐闻言,怔了会儿,并没有说话。
“姐,我不是赶你走的意思,来回折腾实在是太累了。那些猪下水也挺沉的,要把东西搬过来,再把材料带回来。实在是太赶了,住在镇上,这些时间……”
“我明白的。”林姐打断了她的话,“我其实也想过,但是我这个人吧,也没有家人。跟你们处了几年,要是一个人去镇上活着,就是干活都没滋没味的。”
这世上能有几个没有血缘的家人?
每天去忙活,回来干活的时候,也能看到小陈,还有如意和安安,心里都觉得安定。
要是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,就连赚钱,好像都没什么想头。
这人啊,也不是一辈子盼个富贵,还想盼个亲情热乎。
陈可秀想了想,“我有工作,还要带着安安和如意,多半是帮不了你的。要不上去村里偷偷打听打听,有没有心灵手巧的小姑娘,一个月给个十块八块的,让人帮个忙?”
之所以要偷偷的打听,那是因为,村里的人不光是不敢做生意,也对做生意看不上眼。
认为这就是资本的尾巴,然后又觉得丢人。
林姐干了一个月,居然没有人好奇她赚了多少钱,只是在背后说她掉钱眼里了。
不过村里这么大,总会是有人愿意干的。
到时候多一个人,时间就省了很多,按照正常情况来讲,九点多就能把活干完。
这样一来,九点半睡六点起,身体就能吃得消了。
也能满足林姐的天天回家的想法。
不过代价就是要给钱。
林姐压根没有犹豫,“我看行,回头我就打听打听。我就知道小陈你,就是有资格本家的潜质。我都没想过还能请人呢。”
这就是一种下意识的思维。
找人来帮工,这不是地主家干的事儿吗?
最多感叹两句,家里人太少,没人能互帮互助。
竟然没想到可以这么干。
钱这种东西嘛,那是赚不完的。
跟小陈相处得好,安安和如意也把她当做亲人,没有根的浮萍好像扎根了。
林姐就是怕离开了,感情会生疏,慢慢的又变成孤家寡人。
不就花钱请人吗?
当初她还是小陈请来的呢。
她说干就干,去寻摸人了。
陈可秀看着她的背影,叹了口气。
其实挺难理解现在的人的思维的,就因为林姐去做生意了,村里人都知道。
没少在私底下,说她的坏话。
甚至要远离她们家。
陈可秀不理解……
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。
这到底有什么丢人的呢?
她只能觉得,作为现代人的思维,其实有的地方已经固化了,不能理解现在都人的思维也正常。
反正林姐不怕风言风语,她也不怕的。
又没有犯法,现在虽然不算合法,也是政策的必行之路。
林姐回来的时候还挺高兴的,她有些得意,“个个都说要离我们远点,好像咱身上有什么传染病一样。我去打听的时候,还是有几个小姑娘愿意的,差点给我挑花眼。”
陈可秀莞尔,“那你挑中了吗?”
“我觉得村溪尾那边,那个姓谌的小姑娘就不错,家里头挺穷的,还跟我说会很努力。但是吧,我忙着干活就先回来了,明儿她抽空过来,你掌掌眼啊。”
“给我指派活呢,我又不是老板,又不给我分钱。”
林姐看了她一眼,认真的说道,“要不我给你分点钱?”
“你怎么还当真了,我随便说的,不要往心里头去啊。”陈可秀连忙解释道。
这会儿她真的不怎么缺钱。
前年答应写的书,已经出版了,而且销量很不错。
得了一大笔资金。
而且那本书被看中了,电影厂那边,想要拍这个故事。
当然,对于现在的人来说,有人愿意拍,肯定是要双手奉上的,压根没人给钱。
但是陈可秀没愿意,写小说的目的不是为了扬名,况且她写的那些也不是什么值得阳明的东西。
所以让别人白嫖,那不是她愿意干的事情。
没谈拢,一拍两散。
但是华兰更像是一个商人,直接把噱头给放出去了。
只说电影厂的想要拍,但是被拒绝,然后这本书的销量就绝尘而上。
但是,说句实在话,骂声肯定不少,算是第一本商品营销书吧,很多东西要挨骂。
她都懒得问。
反正看不见。
就算读者写信去骂,也只有华兰承受,不关她的事咯,她只需要工作然后拿钱就行。
其次,海外的销售,第一本书本来销量就不错,看似已经到达了顶端。
没想到第二本的销量出奇的好,甚至带动了第一本的销量,后来还加印了。
也算是小有名气。
哪怕那个水莲的读者,天天锤她模仿,那也没用。
内核本就不一样,自然有人反驳,那边的杂志吵过来吵过去,反而销量又增强了。
别人吵架,她就偷偷摸摸的赚钱。